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玆卡傳染病Q&A

1.茲卡病毒(Zika virus)為黃病毒,主要經由斑蚊傳播。
2..茲卡病毒的傳染方式有以下幾種:
(1)病媒蚊傳染:如果被帶有茲卡病毒的病媒蚊叮咬,經過約3至7天的潛伏期後(最長可達12天)開始發病。感染者在發病第1天至發病後11天,血液中存在茲卡病毒,此時如果再被病媒蚊叮咬,病毒將在病媒蚊體內增殖, 經過約15天左右,病毒進入蚊子的唾液腺,就具有傳播病毒的能力,而當牠再叮咬其他人時,這一個人就會感染茲卡病毒。在臺灣,可傳播茲卡病毒的病媒蚊為埃及斑蚊及白線斑蚊。
(2)性行為傳染:男性可透過性行為把病毒傳給其性伴侶,有文獻報告指出,已在人類精液中發現茲卡病毒,且已有數起茲卡病毒透過性接觸傳染的案例。
(3)母嬰垂直傳染:部分研究發現茲卡病毒可能躲藏於胎盤及存在於羊水中,可經由母嬰垂直傳染。
(4)輸血傳染:由於約有75%-80%的個案沒有明顯症狀,感染者在不自覺下可能經由捐血將病毒傳染予他人,因此在流行地區可能會發生輸血感染。
3.茲卡病毒感染症(Zika virus infection)是感染到茲卡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傳染病。潛伏期通常為3至7天,最長可達12天。典型症狀為發燒合併紅疹、關節疼痛或結膜炎(紅眼),有時也有頭痛、肌肉痠痛及後眼窩痛等症狀。
4.目前感染茲卡病毒並無抗病毒藥物可治療,建議依症狀給予支持性治療,並讓病患獲得充足的休息,可用乙醯氨基酚 (Acetaminophen) 解熱劑解除部分不適感,使用抗組織胺解除病患因為丘疹而造成的搔癢,並補充足夠的水分,通常在感染後一週左右就會自行痊癒,但如需退燒,請勿使用阿斯匹靈(Aspirin)或任何非類固醇消炎劑 (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 , NSAIDs)。
5.懷孕婦女如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旅遊史,且於旅遊期間或之後2週內出現疑似症狀,除儘速通報並採檢送驗,必要時應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確定胎兒是否有小頭畸形或顱內鈣化,以利後續產前檢查追蹤,懷孕婦女如經確診為茲卡病毒感染症,應每4週定期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以追蹤胎兒生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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