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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流行期間,請做好個人防疫措施

病管制署表示,鑑於猴痘國際疫情上升,疾管署即日起將「猴痘」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以強化猴痘的疾病監測及防治,阻斷疫情傳播,降低國人感染之風險,維護國人健康。

疾管署指出,過去猴痘疫情多發生於西部及中部非洲地區,其他國家偶發零星境外移入病例,而今(2022)年與以往不同,迄今全球出現病例國家已增至47國,超過3千人感染,且鄰近之新加坡與韓國亦於近日各通報1例確診病例。另6月12日國內通報1例境外移入疑似病例,其檢驗結果為陰性,故予以排除。

疾管署說明,猴痘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醫師診治時,如發現疑似個案符合通報定義,務必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單位將針對疑似病例進行隔離治療、疫情調查及接觸者健康監測等防治措施。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有關通報方式,請醫療院所於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之「第二類法定傳染病」項下,選擇「猴痘」項目通報與採檢送驗;如醫療院所具有「運用醫院電子病歷自動通報(EMR)」功能,請配合儘速完成院內系統調整,即可透過此管道進行通報。有關疾病通報定義、疑似通報個案處理流程、檢體採檢送驗方法,以及相關防治指引將隨時更新公布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 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猴痘)。

疾管署提醒,為減少受感染的風險,建議民眾避免前往猴痘病毒流行地區,返國入境時如出現發燒、皮膚病灶如紅疹、丘疹、水泡或膿疱等疑似症狀,應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並儘速就醫,告知醫師旅遊接觸史。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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