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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邊選單四

西子灣海域中心場地、器材借用:

一、海域中心之使用優先順序如下:

(一)本校體育教學課程及西灣學院開設相關學程(免收費用)。

(二)本校代表隊及社團例行訓練(免收費用)。

(三)本校舉辦之教職員工生活動。

(四)其他經專案簽准之活動。

二、團體申請海域中心場地應先至學生事務處網站填寫場地借用申請表並檢附 相關切結書,經核准使用後始繳交相關費用;未於預定活動日 之前一天上班時間繳清者,視同放棄使用資格。

三、使用海域中心應行注意事項:

(一)進入海域中心應著合適服裝、鞋具,以免損壞設備,並避免運動傷 害。

(二)進入海域中心應遵從管理人員之安全、場地清潔等指導。攜帶寵物 者,應隨手清理並帶走寵物排泄物,並為寵物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牽繩、寵物籠或推車等),確保寵物不影響他人。

(三)使用海域器材應聽從專業人士指導使用,以免造成人員及器材之傷 害或毀損。

(四)器材設備有故障情形時,應即停止使用,並通知場地管理人員處 理;未盡故障通如義務致造成之人身傷害,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五)如遇海上颱風警報、打雷或海象不佳時,應聽從管理人員要求停止 活動並離場。海象狀況由管理員現場判斷,原則上浪高 1 米以上禁 止衝浪類型及訓練以外之水上活動;浪高 2 米以上禁止所有水上活 動。

(六)違反上述規定者,將立即停止使用,情節嚴重者將報警協助處理。


場地借用收費標準(單位:元)

場地

平、假日

單一

時段

場地

借用費

清潔費

備註

1F-推廣教育視聽中心(24)

平日

4小時

3,600

800

1.校內單位借用:

(1)場地費以6折計算。

(2)於上班時間借用且使用人數小於百人免收清潔費,惟借用單位需自負清潔責任。

(3)免收淋浴間清潔費。

2.使用人數以50人為一單位,每超出一單位加收該時段清潔費,以此類推。

3.校內、外單位如非上班時間(夜間或假日)租用,需另付管理人員出勤費用(以當年度基本時薪計算,至少4小時計)。

4.本校學術合作聯盟機構,其租借場地費得比照校內單位收費。

5. 校外單位一次借用單一場地十個時段以上且於三個月內使用完畢,場地費以 8 折計算。

假日

4,700

1,200

1F-大廳開放空間(100)

平日

4小時

7,500

800

假日

9,800

1,200

1F-大門前廣場

(200)

平日

4小時

4,000

800

假日

5,200

1,200

2F-多功能教室

(40)

平日

4小時

6,000

800

假日

7,800

1,200

2F-會議室

(15)

平日

4小時

2,300

800

假日

3,000

1,200

2F-大廳開放空間(60)

平日

4小時

4,500

800

假日

5,900

1,200

2F-體能教室

(無桌椅、木紋地貼、落地鏡、30)

平日

2小時

1,500

800

假日

2,000

1,200

2F-露臺(30)

平日

4小時

2,300

800

假日

3,000

1,200

3F-露臺(30)

平日

4小時

2,300

800

假日

3,000

1,200

1F-討論室A

(5.4坪、4)

平、假日

4小時

300

--

需租借上列會議室或場地方可加借討論室

1F-討論室B

(3.3坪、3)

平、假日

4小時

200

--

1F-討論室C

(3.9坪、3)

平、假日

4小時

200

--

1F-討論室D

(3.9坪、3)

平、假日

4小時

200

--

短期訓練

1

2,000

--

至多10人,每超過一人加收200元,總人數上限60人。

移地訓練

(含衛浴清潔、船艇置放管理費)

1個月

8,000/

(非暑假期間)

--

1.限定學校單位借用。

2.限定本校海域中心開放時間進場。

3.一個單位最多10艘、人數限10人,且限定全國帆船錦標賽指定船型。

4.本校僅提供室外場地放置船艇,不負保管責任。

1個月

16000/
(
暑假)

--

1

48,000

--

單次入場

使用淋浴間

1

--

50

場地租借注意事項:

  1. 本校校務會議及行政會議借用,免收場地費與清潔費。
  2. 本中心只提供一般用電,借用單位若需自行加設附加設施(如配電、舞台)等,應於申請借用時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請,經核可後方得設置使用。
  3. 為確保安全,本中心內嚴禁烹煮食物,如需用餐請事先告知。
  4. 活動結束後請將場地復原,張貼之海報、標示應即刻清除。
  5. 中心內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人。
  6. 借用場地請善盡保管責任,若有損壞需負賠償責任。
  7. 嚴禁攜帶寵物進入館內,導盲犬除外。
  8. 違反本要點之使用團體及個人,管理單位有權終止其使用權。

團體於海域中心進行海上活動借用器材收費標準

項目

單位

校內單

校外單位

清潔費

風浪板+

(每次至少4小時)

160/小時

200/小時

  1. 每小時新臺幣500元,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人數以50人為基準,每增加25人(不足同)加收25%清潔費
  2. 校內外均不打折。

Laser帆船

(每次至少4小時)

320/小時

400/小時

獨木舟(單人)

120/小時

150/小時

獨木舟(雙人)

160/小時

200/小時

趴板

40/小時

50/小時

立式划槳

160/小時

200/小時

水上摩托車

限救生使用、不含油料,每次至少2小時)

1,000/小時

1,200/小時

救生員

(每次至少2小時)

30人以下每小時收費新台幣1,000元(含2名救生員及救生設備),每超過10人須增聘1名救生員,每小時500元。

注意事項:

  1. 付費方式:
    1. 轉帳(限校內單位)。
    2. 臨櫃繳費:請至本校學生事務處體育發展組辦理。
  2. 所有器材限本校海域中心區域內使用。
  3. 使用者應愛護場地設施,活動結束須經管理員確認場地回復原狀,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設備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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